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项目支持范围,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2023〕40号),现组织开展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通过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与中小微企业达成专利转化交易;
2.专利交易的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为中小微企业;
3.技术合同涉及专利技术产权清晰,无进行中的被控侵权或无效案件;
4.申报项目的专利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或登记,且其专利许可备案或专利转让登记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专利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合同复印件;
3.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4.合同对应的实际产生的银行相关凭证及实付交易发票;
5.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奖补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许可费用、转让金额的15%给予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已获专利转化(含省、市两级)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应按照申报项目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已获得过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件均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材料应保持一致,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不合格。
4.坚持专利转化导向,项目评审验收将引入专利转化数量、金额等考核指标。
5.本项目将依据财政预算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三、申报时限
请于2023年9月3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图书馆三楼教师阅览室),并将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转让许可合同名称)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tbukyc@163.com。
科技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