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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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科技相关工作,做好日常管理,保障科技工作运行;

2.负责学校科技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完善;

3.负责撰写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学校科研工作报告、年度总结等;

4.负责教育部全国高校科技统计年度报表、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数据填报;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申报;

7.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管理;

8.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管理;

9.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管理;

10.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征文、活动及科技工作相关的培训、讲座等;

11.负责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报;

12.负责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3.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和全校在籍在校学生的科研成果统计、审核、科研奖励核算与发放;

14.负责年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和奖金发放;

15.负责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的记录、存档;

16.负责收集教学、教研、科研等相关规章制度及最新动态,并按季度汇编、印发《教研动态》;

1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组织的其他工作;

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科技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