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人文社科之光”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07-1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0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发挥社科普及在价值引领、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省区市社科联要求,现将第二届“人文社科之光”短视频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赓续中华文脉建设现代文明

二、大赛组织

主办:全国各省区市社科联

承办:江苏省社科联

协办:中国江苏网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及社科普及基地,各类教育机构、文化传播机构、自媒体单位(团队)和个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并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另设网络“人气奖”和“优秀作品奖”各20名,颁发优秀作品荣誉证书。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须紧扣大赛主题,以纪实、动漫、讲述类短视频,普及宣传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可选以下两类主题: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第二个结合”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运用新鲜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以及蕴含其中的人文社科知识,展现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

(2)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立足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文明的内在联系,科学、生动阐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理论内涵、价值底蕴、发展规律及世界意义,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凝聚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精神伟力。

2.作品格式与素材要求

(1)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大小在300M以内。格式为MP4、MOV等主流媒体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2)作品视频片头、正片、片尾层次分明,署名信息完整。画面清晰、干净,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者LOGO,不插入任何商业性广告,有完整准确的字幕。

(3)作品创作中不使用国家领导人的视频或画面素材。地图素材使用须规范、完整。

3.作品版权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作者应确保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主办方许可下,无权以大赛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获奖作品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3)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可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所获奖励。

六、时间安排

活动从2024年7月8日至9月10日,共分为六个阶段:

1.作品网络发表阶段(7月8日至7月31日)

参赛者根据要求制作短视频作品,并在B站(https://www.bilibili.com/)公开发布。短视频发布可在作品标签和动态里@“人文社科之光”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组委会官方号。

2.作品网络申报阶段(8月1日至10日)

参赛者登录“人文江苏”社科普及云平台(http://rwjs.jschina.com.cn)社科普及短视频大赛专栏,填报《参评作品信息表》,并提交作品B站发布网址,以及作品版权申明、获奖视频公益使用授权证明。

3.作品审核推荐阶段(8月11下旬至8月20日)

大赛承办支持方将依据申报者所在省份,将申报作品汇总后由其所在省区市社科联审核推荐。相关省区市社科联要加强推进作品的内容审核与意识形态导向把关。初审总推荐名额为100项,各省区市社科联推荐名额按照申报数占比计算(不超过5项)。

同一主创人或制作单位作品,限推荐1项。

4.作品初评阶段(8月21日至25日)

各省区市社科联在推荐作品时,同时推荐一名社科专家或媒体传播专家,参与网络初评工作。所有推荐作品将由各省推荐专家进行分组评审,评出45项作品进入终评。

5.作品终评阶段(8月28至31日)

在初评的基础上,邀请全国社科专家、知名媒体传播专家担任终评评委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6.展映与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获奖作品在B站大赛官方号、“人文江苏”社科普及云平台进行集中展播推介,并适时举办颁奖仪式。

 

科技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