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09-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6

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促进产学研用各环节融汇贯通,实现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精准对接,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信厅《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3〕259号)精神,结合各高校近年来工作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校企研发中心的战略定位

1.校企研发中心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南实践的“省之要者”。建设校企研发中心是省委省政府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布局,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耦合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增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战略举措。

2.校企研发中心是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的重要支撑。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主阵地、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结合点,要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作为推动高等教育发挥龙头作用、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3.校企研发中心是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链群的政策路径。建设校企研发中心要坚持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全省“7+28+N”产业链群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从解决制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出发,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抢滩布局,推动整体产业链提质增能。

4.校企研发中心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现实载体。通过建设校企研发中心,贯通概念验证、技术研发、成果孵化、市场推广等环节,以市场化方式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有机整合,有效解决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和动力。

二、强化责任,推动校企研发中心高质量发展

5.目标牵引,分类实施。高校是校企研发中心的主体责任单位,“双一流”建设和创建高校要立足龙头地位,发挥领头羊作用,自觉肩负起建设校企研发中心的使命与责任,把服务产业创新和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评价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应用型本科高校要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作为学校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域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把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情况作为示范性应用本科高校年度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示范校重点实施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高职高专院校要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全面整合梳理校内资源,主动对接合作企业,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把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情况作为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申报的重要依据。同时,省教育厅将把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情况作为研究生和本专科招生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在下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和本专科招生指标上予以倾斜支持,对建设进度不力的高校招生指标予以缩减。

6.企业出题,双向发力。企业是校企研发中心的共同建设单位,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打通“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的产业创新全链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和质效。发挥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共享成果转化清单、技术攻关清单和人才需求清单,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促成一批精准高效合作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围绕“7+28+N”产业链群体系建设,凝练锻长板和补短板产业发展需求,与高校联合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认定一批制造业头雁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企业与高校共建研发中心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7.统筹资源,打造品牌。各高校要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工作与推动“双一流”建设与创建、特色重点学科建设、职业院校“双高工程”、“7+28+N”重点产业链培育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要积极引导现有平台叠加扩能,将校企研发中心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现代产业学院、特色行业学院、校企实训基地等产学研平台资源统筹安排,打造成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品牌工作。已立项的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省级特色行业学院、省级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工匠实验室、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需围绕自身建设方向,对接合作企业,建设至少1个校企研发中心。要将校企研发中心与建设国家、省级大学科技园有机结合,将大学科技园作为校企研发中心的孵化地、落脚点,对入驻大学科技园的校企研发中心提供科研场地、设施共享、资源对接等服务,给予房租减免、装修补贴、物业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

8.认清差距,加快推进。虽然大多数高校建设进度已达到预期,但部分高校距离年度目标任务还存在很大差距。各高校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析原因、正视差距、亲自督办,确保完成2024年底新增1000家校企研发中心的目标任务,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省教育厅将把校企研发中心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任务完成不力的高校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9.明确责任,取得实效。校企双方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按照台账化、项目化、数据化、责任化分解任务清单,确保校企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的“六有”目标。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建设情况定期调度,每月通报建设进展情况。

三、统筹政策,为校企研发中心赋能增效

10.完善机制,建强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价制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职称评审等各类评价考核中,把参与校企研发中心工作业绩作为参考评价指标。在高校职称评定中,为校企研发中心科研人员设置“研究员”职称序列,以横向课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主要评审条件。深入推进“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工作,优先从校企研发中心中推荐“科技副总”人选。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选聘优秀科研人员依规到研发中心从事相关科研工作,实质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支持本科生、研究生在校企研发中心开展研究性学习,完成实习试验、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将学生参与企业研发项目纳入学分认定体系,对在参与企业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要在评优评先、研究生推免等方面予以倾斜。允许校企研发中心在绩效工资分配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及贡献予以倾斜。

11.凝练课题,产出成果。支持校企研发中心聚焦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科研课题攻关。研究成果达到省级或厅级同等项目研究水平,经相应的部门评审认定后列入相关科研计划序列,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的完整链条。省教育厅将对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成效显著的高校在省科技成果奖申报、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高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等申报指标上予以倾斜支持,对建设进度不力的高校申报指标予以缩减。

12.多措并举,加强保障。建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校企研发中心投入机制。省财政统筹资金,支持高校与我省“7+28+N”产业链龙头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建省级校企研发中心,资金以科研任务形式予以资助,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通过设立科研基金、科学捐赠等多种形式投入研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省“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面向参与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创新产品。探索灵活高效的校企研发中心管理模式,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运行机制上给与一定自主权。高校投入校企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要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企业投入校企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除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外,还可作为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条件。

 

科技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