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检验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成效,总结建设经验,巩固建设成果,根据《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校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轮验收范围包括:
1.建设期满的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2.建设期满的校级重点培育学科;
二、验收依据
1.《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2.各学科《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与任务。
3.各学科《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4.各学科在立项建设期内实际取得的建设成果。
三、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将围绕《计划任务书》的核心内容,重点评估以下方面:
目标与任务完成度:对照《计划任务书》,全面检查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包括量化指标和定性目标的达成度。
学术队伍与团队建设: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团队结构的优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青年骨干的成长等情况。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科研项目、经费、高水平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等成果;以及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社会培训等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学术交流与合作:主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情况。
经费使用与管理:学科建设经费的预算执行、使用的规范性与合理性、投入产出效益。
四、验收安排
学科自查与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16日):
各参评学科点根据验收要求,系统梳理建设成果,实事求是地撰写《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报告》(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指标)》(附件2),并全面整理佐证材料。
所属学院应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材料提交阶段(2025年11月17日前):
各学院统一将审核后的《验收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验收数据统计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学校组织验收(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验收评审委员会。
评审采取会议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各学科点需准备PPT进行汇报(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10分钟),全面展示建设成效与特色。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验收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指标).docx
科技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