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水平,根据《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2026〕1号,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突出特色。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应用特色,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学科品牌。
(二)突出成效。建设学科确定可实现、可考核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明确要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实 现路径和成果清单,强化学科组织体系,健全学科运行机制,力争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学校将据此对立项建设学科进行年度和期满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三)突出创新。鼓励学科打破壁垒,促进理工结合、文理渗透、产学协同,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基础。申报学科应具有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作用显著。
(二)师资队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发展潜力的学科梯队。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一般为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学科方向带头人一般为副教授或博士在读。学科骨干成员相对稳定,科研活动活跃。参与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各类成果、平台、项目等不得交叉重复。
(三)人才培养。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为我校已招生的本科专业所依托的主体学科,人才培养质量良好,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毕业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四)科学研究。近三年,本学科在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专著、高水平论文、专利、咨询报告等)、获得科研奖励等方面有一定积累和显示度。
(五)条件保障。具备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所需的基本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基础条件。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学科建设,能够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和管理保障。
(六)学术氛围。学术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三、申报要求
(一)已经立项的河南省重点学科不得申报,其学科带头人也不得作为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以上的校重点学科不得以同样的学科名称申报。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申报,整合资源,认真撰写申报表,组织相关学科人员和校内外专家多次论证申报内容,把此次申报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关于学科名称和代码,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为基本依据。
(三)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3年(2026年-2029年),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验收考核制度。《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各学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论证申报工作,所有资源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梳理学科建设成果,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完善优化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材料填报。申报学科须认真填写《郑州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撑证明材料。申报书应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二)内部评议。各学院(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6),签署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五份)、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方向带头人推荐表(五份)、所列学科建设基础的证明材料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及汇总表(一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为Word版,支撑材料为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tbu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郑州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2026-2029).docx
5.郑州工商学院新一轮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方向带头人推荐表.docx
科技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