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0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3

校属各单位:

郑州市 2025—2026 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程序

申报表格可复印文件附表或登录“郑州社科网”(www.zzskl.cn)下载。申报材料经审查初评后,于9月8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 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并发送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需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汇总表签署“已审核 ”,并加盖公章。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 。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凡申报成果、申报表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初审单位严把质量关,控制申报数量,积极做好社科研究成果征集初评工作,确保征集全面,并报送及时。

附件:1.2025—2026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申报表.docx

                       2.2025—2026 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分类汇总表.docx

                       3.2025—2026 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学术评议合并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