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重点学科建设过程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研〔2023〕23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414号)要求,决定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均需参加期中检查。各学科依据立项申报时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各高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各高校要对标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要求,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省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增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度和贡献力。
二、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查。
1.梳理建设成效。各学科对照《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期中建设情况表》)梳理成效,学校撰写期中自评工作报告(见附件3)。
2.完善平台数据。为加强省重点学科成效监测与管理,本次期中自评数据填报工作依托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各高校对照但不仅限于数据填报问题清单(见附件2),登录各高校监测点,进入数据完善模块,认真完成平台填报数据增补、整改和支撑材料完善,确保数据完备性和准确性。后续《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时,建设成效数据将从平台已经填报的数据中直接选择带入(《期中建设情况表》中的学科基本情况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数据统计生成),平台中不涉及到的部分成效数据可自行填报。
3.网上填报数据。2025年10月20日之后,在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向各高校开放《期中建设情况表》数据填报模块,2025年11月11日17点之前,各学科登录监测点,完成《期中建设情况表》网上填报,学校上传《期中自评工作报告》(见附件3)《期中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等材料。
(二)专家评议。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
(三)实地检查。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教育厅抽取部分学科进行实地检查。
(四)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议和实地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各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结果运用
期中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学校未组织自评或逾期未提交自评报告的,学科最终结论全部为“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各学院要主动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明确整改措施;对于建设投入低、成效差、管理薄弱的省重点学科,教育厅将予以通报,约谈学校分管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建设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真查真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期中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
(二)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11月11日前将本校《期中建设情况表》通过系统填报完毕,并将《期中自评工作报告》《期中评价汇总表》以及系统导出的《期中建设情况表》上传至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备案。材料命名格式示例如下:期中自评工作报告(13507郑州工商学院期中自评工作报告)、期中评价汇总表(13507郑州工商学院期中评价汇总表)、各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13507郑州工商学院0859土木水利期中建设情况表,13507郑州工商学院1253会计期中建设情况表,13507郑州工商学院1352音乐期中建设情况表)。提交备案的材料与网上填报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2.关于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填报问题情况的通报.docx
科技处
2025年10月15日